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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进一步提高全盟低保规范化管理水平,方便低保对象完成定期上报,提高为民服务水平,实现让群众多跑信息、少跑腿。
个人自助采集主要解决了外地人员异地采集、生病、偏远等情况。通过互联网技术推出的便民措施
低保人员通过人脸识别系统,再也不用拿着“自己是自己”的证明前往办事处办理手续了
极大简化了核查程序,不仅可以有效维护信息安全,堵塞漏洞,防止冒领行为的发生
更利于低保人员社会化服务管理的发展和完善,实现低保人员管理的精准化、精细化、规范化、智能化提供了有利保障
一、年检对象
全县城乡低保、特困人员、高龄、三民、精简退职、困境儿童、孤儿、残疾人“两项”补贴等民政服务对象。
二、年检工作时间安排
(一)年检工作时间。5月26日至6月20日,各乡镇按时完成民政服务对象的年检工作。
(二)年检情况上报时间。6月20日至6月25日,各乡镇按时将年检花名、年检死亡花名、未年检花名报民政局。
三、年检有关事宜
1.城乡低保对象的年检,通过个人手机扫码(生存认定二维码)或村(居)委会协助扫码的方式完成。
2.城乡特困人员、三民、精简退职、困境儿童、孤儿、高龄老人、残疾人“两项”补贴等民政服务对象,由乡镇组织人员进行年检。
3.凡是需要参加乡镇组织年检的民政服务对象,需持本人身份证、户口本或成年子女在校证明进行年检。
4.因老弱病残等身体原因,生存认定扫描未通过且无法到达指定地点进行年检的,由子女或监护人联系所属乡镇通过微信视频进行年检。
5.低保户家庭中有18周岁以上的在校高中生、专科或本科大学生,必须提供学生证或在校证明;18周岁以下的无需提供在校证明。属于大学毕业人员请自动申明放弃低保(研究生及以上教育按毕业生对待),否则核查出大学生毕业领取低保金的将列入失信名单并进行公示。